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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目标)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条款)是在使用有关沈阳基源恒业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DOUREMI服务 (http://www.douremi.com, 以下简称DOUREMI)过程中,在不违反现行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规定会员和公司间的重要事项.
第 2 条 (用语的定义)
(1) 在本条款中使用用语的定义如下
- "会员"是指同意本条款并使用本网站服务的用户.
- "使用条款"是指包括本条款和与使用服务相关的公司与会员之间签订的所有条款.
- "用户名"是指为了识别会员和使用服务,根据会员的申请公司分别给以的文字和数字的组合.
- "密码"是指使用用户来识别的验证是否是会员本人的由会员选定的文字和数字的组合.
- "终端机"所指的是为了连接服务,会员使用的个人电脑, PDA, 手机, MP3 Player, PMP 等所有的数码设备.
- "终止"是指公司或会员解除使用条款.
- "播放器"是指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品质服务由DOUREMI提供的所有软件.
(2) 对于现条款中所使用的用语中第1项中没有定义的用语要遵守有关法律和其他服务使用条款,其他的依照一般惯例.
第 3 条 (使用协议的效力及变更)
(1) 本条款通过DOUREMI在线通知、同时通过会员的同意和公司的承诺发生效率,公司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修改条款中合理事项.修改的条款按照规定的步骤通过DOUREMI来发挥效率.
(2) 会员要经常访问DOUREMI网站来确认条款的变更.会员因不知修改条款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3) 如果会员不同意已修改的条款,可以申请解除会员,从条款修改的时间起7天后仍没有对条款的修改提出异议或继续使用,公司认为同意修改条款.
第 4 条 (条款规定之外事项的准则)
在必要的情况下,公司对服务内的个别项目制定个别条款或运营原则(以下叫"服务条款"),该条款与服务条款的内容起冲突时服务条款内容优先使用.

第 二 章 使用协议的签订
第 5 条 (使用协议的成立)
(1) 使用协议是用户同意本条款内容和公司允许用户使用本服务来成立的.
(2) 对于使用协议条款上的同意是用申请条款上的"我同意"按钮来表示的.
(3) 用户在播放器 Setup 窗口点击"下一个"按钮或 (enter)键 就会按步骤安装软件,用户点击"下一个"按钮或回车键表示同意本条款.
第 6 条 (申请使用服务)
(1) 想加入会员使用服务的用户要填写各项信息(用户名,密码,姓名,住址等).
(2) 但未满18岁青少年的使用是需要有能够管理服务使用的父母或承担法律责任的监护人.
(3) 保护者有义务监护未满18岁青少年对DOUREMI的使用,由于监护人疏忽发生的所有问题由监护人负责.
(4) 所有会员必须提供本人的信息才能使用服务,盗用他人的信息或填写虚假的信息等不填写本人真实信息的会员 将根据服务条款的规定,暂停或终止服务,还将受法律的严惩.
(5) 会员加入时必须填写真实的信息才能注册,公司可以对会员填写的信息进行确认.会员要积极协助公司的确认工作,如不遵守本规定按照填写的信息不正确来处理.
(6) 公司可以对会员进行等级区分,根据使用时间、使用次数、服务菜单细分进行差等排列.
第 7 条 (个人信息的保护及使用)
(1)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会保护好个人信息.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及使用将受到有关法规和公司隐私权政策之规范. (适用有关规定及公司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政策).但链接本公司网站以外的其他网站时对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将不适用.会员要妥善管理密码等防止泄露,因会员的管理不善导致的密码外泄公司不负责任.
(2) 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把会员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3者.
- 侦查机关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提供信息的情况下
- 会员的法令或包括条款的违反,确认不正行为等为保护信息的情况下.
- 因其他法律要求的情况下.
第 8 条 (使用申请的同意和拒绝)
(1) 公司根据第5条,第6条的规定对使用申请的业务落实或技术上没有障碍的情况按原则依照接受顺序同意使用服务.
(2) 公司对下列情况持保留态度
- 提供不真实的本人信息的使用申请
- 违反法令或社会的安宁和自序,有损社会道德情况
- 非法用途利用本服务
- 提高盈利为目的使用本服务
- 与本服务有竞争关系的用户申请时
- 因违反法令和条款终止过使用条款的用户再申请时
- 违反其他各项事项的情况
(3) 服务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保留是否同意的意见.
- 设备没有剩余的情况下
- 技术上有问题的情况
- 其他公司认为不适合同意使用协议的情况
(4) 使用申请的顾客未满18岁时公司按照服务条款的规定可以保留同意意见.
(5) 会员加入步骤结束后发现有符合第2项条款的公司对其撤回承诺.
第 9 条 (用户名的给以及变更等)
(1) 公司对会员根据条款给以用户名.
(2) 用户名原则上是不可以变更的,由于不得已的原由想要更改时需终止该用户名重新申请.
(3) DOUREMI用户名在会员本人同意下可以和公司, 分公司或合作公司所运营的网站的会员用户名连接.
(4) 用户名符合下列情况,公司可以终止会员申请或利用公司职权来更改或终止使用.
- 用户用电话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注册时,担心隐私受到干扰的情况
- 给他人带来反感或有损公众道德的情况
- 担心与公司, 公司的服务、服务运营者等的名称相同或误人等情况出现
- 其他合理的事项
(5) 用户名及密码管理责任在于会员.由于疏忽管理发生服务使用上的损失或因第三者的不法使用等造成的后果,责任在于会员,公司对其不负责任.
(6) 对于其他会员个人信息管理及变更事项依照其他服务规定条款.

第 三 章 协议当事人的义务
第 10 条 (公司的义务)
(1) 公司应在服务提供之日起,没有特别的理由的话,应让会员使用希望的服务.
(2) 公司为提供持续和稳定的服务,设备上出现障碍或服务中断时没有不得已的原由应尽快修复.
(3) 公司为保护个人信息构筑保安系统和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4) 对于会员提出的意见或不满,公司在客观认同的情况下应通过相应的程序及时处理.但不能及时处理的情况,要把理由和处理的日期通报给会员.
(5) 会员可以免费下载播放器,而且享有使用权.
(6) 如播放器更新,公司会给用户提供更新软件.但根据更新的情况也可能发生软件的一部分功能无法使用的现象.
第 11 条 (会员的义务)
(1) 在申请注册会员或更改会员信息时所有事项应根据事实填写本人真实的信息,填写虚假或他人信息的情况,将没有任何权利.
(2) 会员要遵守根据条款上规定的事项和其他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公告事项及有关法令.不能有妨碍其他公司业务的行为,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及给他人带来不利的行为.
(3) 会员的住址,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等使用条款事项及个人信息有改变时通过相关步骤应及时通知公司.
(4) 没有公司事前的许可,会员不能使用服务进行营业活动,对其营业活动的后果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因此类的营业活动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会员有义务承担对公司的赔偿,公司可以对该会员限制服务使用和通过相关手续要求赔偿损失.
(5) 会员未经公司同意,不能把服务的使用权限、其他使用协议上的地位让渡或赠予他人,也不能用担保来使用.
(6) 会员不能有侵害公司及包括第3者知识产权的各项权利的行为和符合第18条中任何一项的行为.
(7) 会员因违反本条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 12 条 (播放器的著作权)
(1) 与播放器有关的所有权利属于公司.
(2) 用户不是拥有播放器,而是相当于受使用的许可.
(3) 播放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第 13 条 (数据、其他资料的收集和使用)
(1) 有关播放器这是给用户提供品质支援的环节,公司可以收集和使用用户PC的数据.
(2) 公司对有关第1项的资料,为改善软件或为提供适合使用的服务,为提供更好的服务、技术为目的才能使用,其他目的不可以使用.
(3) 大量数据传送更加畅通,用户的 PC 及网络资源可以这样利用
1. 本播放器在用户的PC网络设备里随机使用.
2. 本播放器随机使用用户PC 的存储器.
3. 用户没有企图本播放器也会自动在用户的PC上运行.
4. 本播放器为了给用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应用peering技术来限制性的运用在使用服务中的用户的PC及网络资源,在整个系统的侧面运行 Grid Computing 技术为目的来使用.

第 四 章 使用服务义务

第 14 条 (使用服务的时间)
(1) 服务的使用,业务上或技术上没有特别故障发生以年终无休息每天24小时为原则. 但公司可以为系统定期检查,增设及交替工作时在公司规定的日期或时间暂时中断服务,因预定的工作暂时中断服务时会通过DOUREMI事前通报.
(2) 紧急的系统检查,增设及交替,设备的故障,服务使用量的激增,国家非常状态,停电等不得已的情况发生时事前没有通报,公司也可以暂时中断所有服务或部分服务.
(3) 公司对服务整顿等服务运营上有必要时,可以事先通报会员来中断所有或部分服务.
第 15 条 (会员的留言物)
(1) 留言是指会员使用服务来上传文字,照片,各种文件和链接,各种回复等信息。
(2) 在提供服务内因留言而导致的会员个人和给他人带来损失或其他问题发生时会员应承担全部责任而公司在没有特殊理由的情况下不负责任.
(3) 符合下列所诉的各项留言公司可以未经会员允许进行暂时留言中断,修改,删除,移动或拒绝上传.
- 诽谤或中伤其他会员或第3者名誉.
- 违反公共秩序或有损公共道德内容的散布和链接.
- 非法复制或黑客侵入.
- 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
- 同犯罪行为有关系的内容.
- 侵害其他用户或第3者的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情况.
- 个人的政治判断,宗教的见解内容来判断服务性质不符合公司的情况.
- 不符合公司制定的留言原则,留言性质的情况.
- 违反公司规定的留言原则或不符合留言性质的情况.
- 违反其他相关法令的情况.
(4) 关于留言公司从第3者那里接到因名誉受损、侵害著作权等理由申请留言中断时,可以暂时中断,申请留言中断的任何留言人之间的诉讼、协议等有关的相关机关的决定公司接受时以次为依据.
(5) 有关留言暂时中断的情况,留言人可以申请在留言,留言中断日起3个月内不申请再留言公司可以删除此信息.
第 16 条 (对于留言的著作权)
(1) 公司制定的著作物的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归属公司.
(2) 会员在服务里刊登的留言的著作权属于会员.但公司可以以服务的运营,展示,传送,宣传为目的,未经会员允许可以使用以下由会员登的留言物.
- 对会员的留言进行复制, 修改, 改造, 传送, 展示, 发放及进行2次创作和编辑著作物
- 向媒体,通信公司,服务伙伴,分公司提供,展示,出版,或宣传会员的留言内容,但在这种情况下,未经会员同意,公司除用户名外不提供会员个人信息.
(3) 在前面所提以外的方法使用用户的信息时需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法事前得到用户的同意.
(4) 会员解除协议时,有关本人记录的一切信息将删除,但因他人保管、移动、复制的信息和留言板上的信息却不是这样.
第 17 条 (提供信息)
(1) 公司可以把认为在会员使用服务过程中有必要向会员提供的多种信息和广告,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书信邮件等方法提供给会员.
(2) 公司以改善服务、以及以会员为服务对象介绍等目的经会员同意,根据有关法令收集附加个人信息.
第 18 条 (广告登载及与广告主的交易)
(1) 公司给会员提供服务的投资基础的一部分是通过登载广告取得收益.会员使用服务时应对登载的广告要同意.
(2) 会员使用服务中登载的广告或者通过服务参与广告主的销售活动等进行的通信或交易行为所发生的损失和后果公司不负责任.


第 五 章 协议解除及使用限制

第 19 条 (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 会员希望解除协议时,会员本人可以通过[会员中心]解除.
(2) 公司解除使用协议情况,根据DOUREMI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删除会员,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会通知会员,公司利用职权解除使用协议时会给会员解释的机会.
(3) 解除协议及删除会员登陆(拒绝登陆)时用户应删除播放器的复印件和所有有关构成要素.
第 20 条 (服务使用的限制)
会员违反本条款第11条或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以限制服务的使用、初始化、解除使用协议及采取相关措施.
- 会员等的信息不正确或盗用他人的用户名,密码以及其他的个人信息的行为或用户名和他人交易和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 违法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的低俗,淫乱的内容或侵害他人的名誉或隐私的信息、文章、图片、视频散布给他人的行为.
- 玩弄或威胁其他用户,给他人造成不便的行为.
- 公司没有给以特殊权力但擅自更改公司顾客的程序或链接公司服务器或更改信息的部分全内容的行为.
- 用户通过或有关文件的修改、翻译、或其他改变等不能擅自操作或虚构用户不得擅自修改,翻译,文件及其他违反本条款的操作.
- 通过服务获得的信息未经公司允许为其他目的复制、出版、播放使用或提供给第3者的行为.
- 冒充公司的运营者、职员或其他人员或故意妨碍服务等妨碍正常运营服务的行为.
- 有相关公共机关的施政要求.
- 3个月以上没有使用本服务的情况.
- 包括条款违反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或违反客观地认为与犯罪相结合的相关法令的行为.


第 六 章 损失赔偿及其他事项

第 21 条 (损失赔偿)
(1) 公司和用户之间使用服务的过程当中,因故意或着因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负责任.
(2) 与提供免费使用服务相关联的,不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制定的内容的情况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 因用户的使用不当给公司造成的损,公司可以要求用户赔偿损失.
第 22 条 (免责事项)
(1)  因天灾地变、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由无法提供服务时,公司可免除有关责任.
(2)  因服务设备的保修、交替、定期检查等不得已的事由发生的损失,公司免除有关责任.
(3)  对于因会员自身责任导致的损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4)  会员以盈利为目的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任何资料的之下载等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5)  公司对会员经由本服务上传之内容(包括各种信息,资料)的准确性等不负责任,会员之间、会员与第3者之间以服务为媒介发生的纠纷没有介入的义务和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6)  公司没有义务对留言事先检查或经常对上传的内容确认和审查,亦对此结果不负责任.
(7)  公司通过播放器提供的多媒体内容等的可信度以及是否遵守著作权等问题不给与保证.
(8)  公司对用户使用公用电脑(如 学校,网吧)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9)  公司因使用播放器以及不能使用播放器而导致的损失不负责任.
(10) 公司对用户使用软件没有达到期望的标准不负任何责任.
第 23 条 (通告)
(1) 公司可以会员注册时所用的邮件地址进行通告.
(2) 不是给特定用户通告时可以通过留言板通报7天以上,不用个别通告.
第 24 条 (裁判权及依据法律)
(1) 本条款中没有明示的事项依据电气通信事业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来执行.
(2) 公司的会员及其它收费会员将依据与该服务相关联的公司个别制定的条款及政策.
(3) 使用服务过程中所引起的纠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地方法院作为管辖法院.